新闻资讯

产地证的作用及分类

2021-12-08

一、什么是产地证


 产地证明书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不用海关发票或领事发票的国家,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以便确定对货物的应征收的税率。有的国家限制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也有的要求以产地证证明货物来源。

  产地证明书一般由出口地的公证行或工商团体签发。在我国,可由国家出入检验检疫机构或促贸会签发。

 

 

二、办理产地证有什么用处?


1.退税的凭证、产地证是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


2.充当发票的作用、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


3.证明此批货物的原产地,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


三、我该办哪种产地证?

主要常用的分两种,需要和国外买家沟通,根据国家和用途选择哪一种产地证。

(一)、一般产地证


一般产地证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即通常所称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CO证书。该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为中国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签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条例》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对仅在中国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未取得中国原产资格的产品,可以申请“加工装配证书”。

对仅在中国进行转口.未经过任何加工的货物,可以签发“转口证书”

(二)、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FORM A证书)

普惠制原产地证全称为“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申报与证明之联合)格式A”【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  FORM A】简称格式A,亦称 “普遍优惠关税格式A”、“联合国格式A”、“产地证明书格式A” 或 “发展中国家产地证明书”。是在普通优惠关税制度下,优惠授予国 (发达国家) 为预防进口货物冒用关税优惠待遇,并确定货物确实来自受惠国 (发展中国家),而规定进口商在进口报关时所必须提交的一种特殊格式的产地证明书所有给惠国都接受的格式,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欲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时所需提供的正式官方凭证。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分别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土耳其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普惠制,执行欧盟方给惠方案,并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美国是西发达国家中,唯一未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除美国外,其它39个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2.《亚太贸易协定》(原称《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为: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证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东盟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巴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FORM P 证书)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证书)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6.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证书)


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总理见证下正式签署。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7.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 证书)


自2009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8.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9.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2015年12月9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交换外交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中韩自贸协定(FTA)终于落地生根。

10.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11.其它与中国合作的地区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 FORM L、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 FORM R



(三)专用原产地证书


专用原产地证书是国际组织或国家根据整治和贸易措施的需要,针对某一特殊行业的特定产品规定的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产品均属某一特殊行业的某项特定产品,这些产品应符合特定的原产地规则。签证依据为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协议规定。如《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命名证书(《托考依葡萄酒原产地名称证书》、《皇帝牌葡萄酒真实性证书》、《奶酪制品证书》)、《烟草真实性证书》、《金珀利进程正国际证书》、《手工制品原产地证书》和《原产地标记证书》等。


联系贸腾,即可体验极速达服务

立即联系